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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8-14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新政辦(1996)136號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四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zhèn)住宅建設標準的管理,保證住宅設計質量,提高住宅建設水平,結合我區(q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區(qū)各地、州、市、縣(市)鎮(zhèn)的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及在新疆的中央直屬單位的住宅建設。各單位為職工購買商品房,也應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住區(qū)環(huán)境應舒適,便于治安防范和噪聲綜合治理,有適宜的綠化和景觀,體現(xiàn)節(jié)能、節(jié)地、節(jié)材,保護生態(tài)等原則。
第四條 住宅建設除執(zhí)行本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國家和自治區(qū)其他有關規(guī)定。
第二章 面積標準
第五條 面積標準住宅建筑面積分為四類:
一類住宅建筑面積43-55平方米;
二類住宅建筑面積60-70平方米;
三類住宅建筑面積73-83平方米;
四類住宅建筑面積88-98平方米。
。ㄒ唬┮、二類住宅適用于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及行政單位的一般職工;三類住宅適用于縣、處級干部及相當這一級的知識分子;四類住宅適用于廳級、地州級干部及相當這一級的知識分子。
(二)前項之適用范圍,系指各級干部、職工及知識分子在住房待遇上的最高限,不是各級干部、職工和知識分子在住房分配上必須達到的標準。
。ㄈ┒愖≌ㄖ娣e標準,可作為一個單位(含廠礦企業(yè))內(nèi)的住宅面積平均控制指標,在不超過總控制指標的前提下,應設計和建造不同戶型的住宅,并以二類住宅為主,以滿足不同家庭的實際需要。
(四)中高層及高層住宅,因設電梯及公共走道,可在本條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基礎上每戶增加公用建筑面積8-12平方米。所增加的面積,只能用于公用部分,不得用于擴大每戶住宅的建筑面積。
。ㄎ澹⿲釤帷⑦呥h嚴寒地區(qū)(名單見附件一),每類住宅建筑面積可增加5平方米。
(六)各類住宅建筑面積標準按外墻厚為37厘米計。
第六條 符合下述規(guī)定的陽臺(包括凹陽臺、挑陽臺)、面積不計入各類住宅建筑面積標準之內(nèi):
(一)每套住宅的陽臺建筑面積(水平投影面積):一類住宅不得超過5平方米,二類住宅不得超過6平方米,三、四類住宅不得超過8平方米。陽臺均可做成單層封閉陽臺。
。ǘ⿴У讓由痰昊蛞蚱渌虿荒苄尴率液透綄佥o助小房的各類住宅,陽臺面積可適當增加,但每戶不得超過2平方米。有地下室或附屬輔助小房的各類住宅,不論地下室或小房面積大小,均不得增加陽臺面積。
(三)陽臺超過規(guī)定的面積,其超出部分,全部計入各類住宅建筑面積標準之內(nèi);減少陽臺面積,不得用來加大建筑面積。
第七條 住宅利用深基礎作半地下室(貯藏室),層高不大于2.2米,其面積不計入各類住宅建筑面積標準之內(nèi)。
第八條 各類住宅的層高不得超過2.8米。降低層高,不得增加建筑面積。
第三章 設備與設施標準
第九條 戶內(nèi)基本設施標準的規(guī)定見附件二(略)。
第十條 住宅分戶門、底層住宅的外門窗以及開向公共走道的窗和其他易經(jīng)攀緣入室部位應有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 屋面檢修上人孔應在走道或樓梯間內(nèi)。
第十二條 住宅首層入口處可設信箱和呼叫系統(tǒng)。
第十三條 每套住宅均單獨設水表、電表、燃氣表。
第十四條 分戶設配電箱,箱內(nèi)應設短路保護及漏電保護裝置,其綜合保護作用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不單獨切斷N線。
第十五條 分層在樓梯間走道內(nèi)集中設置的戶外電表的位置應便于查看,且不影響交通,電表選用5-10安培。
第十六條 光源以日光燈為主,廚房和衛(wèi)生間的燈具應選用瓷口燈。
第十七條 起居室(廳)、臥室、廚房各在不同方向的墻面上設帶保護門的插座2-3組;衛(wèi)生間可設插座2組。每組為單相三孔和單相二孔插座各一個。
第十八條 樓梯間的照明燈應設延時開關。燈可采用節(jié)能燈。
第十九條 起居室(廳)應設公用電視天線終端插座一個,二、三、四類住宅可在主臥室內(nèi)再增設終端插座一個。
第二十條 各類住宅可按一對電話線設置,以穿管暗線方式進戶,在起居室(廳)設電話插座一個。三、四類住宅可在臥室再增設電話插座一個。
第二十一條 每戶設電鈴一套。
第二十二條 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住宅,應設置電梯。垂直電梯的設計除按經(jīng)驗數(shù)字確定一梯服務6至8戶的標準外,還要滿足居民等候時間不超過120秒為極限的電梯服務水平。
第二十三條 廚房設計可根據(jù)市政設施情況考慮安裝燃氣管道。
第二十四條 高層住宅可設垃圾道和垃圾間。
第四章 衛(wèi)生標準
第二十五條 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間臥室或起居室(廳)具有良好自然采光。
第二十六條 每套住宅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
第二十七條 廚房應設直接采光、通風窗(包括開向天井的窗)。
第二十八條 衛(wèi)生間宜設直接采光、通風窗,否則應設置出屋頂通風管道和機械排風。
第五章 裝修標準
第二十九條 廚房、衛(wèi)生間應采用防滑、易清洗的地面磚層;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及樓梯間和套房內(nèi)(除廚房、衛(wèi)生間以外)的地面,均應采用水泥砂漿面層或細石混凝土面層。
第三十條 廚房、衛(wèi)生間應貼1.5至1.8米高瓷磚墻裙(衛(wèi)生間洗浴部位瓷磚通頂)。
第三十一條 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樓梯間和套房內(nèi)(除廚房、衛(wèi)生間墻裙)的墻面和頂棚均應為抹灰后刷1.2米油漆墻裙和涂料飾面。
第三十二條 住宅建筑的外墻面禁止大面積使用面磚、瑪賽克裝飾。臨街建筑的外墻裝修應遵守城建規(guī)劃部門的要求。
第三十三條 住宅的窗宜采用以鋼代木、以塑代鋼代木窗,不宜選用外窗。室內(nèi)可設窗簾盒及可清洗的窗臺板,可根據(jù)需要設置紗窗。
第三十四條 暖氣可設防護性暖氣罩。其大小應以罩住散熱器為準,不得任意加大。
第三十五條 地下室為磚鋪地面或砼地面,墻面砂漿勾縫或普通抹灰,采暖期度日數(shù)Dai等于或大于3000的地區(qū)可設雙層窗。
第三十六條 推行住戶對室內(nèi)自行裝飾的住宅,可只作初裝修。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下發(fā)以前已按老的住宅標準分配住房的各級人員,仍視為已達到住房標準。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 本規(guī)定由自治區(qū)計委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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