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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5 14:05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下列幾項用地是否免稅,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1)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產(chǎn)管理部門在房租調(diào)整改革前經(jīng)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稅單位職工家屬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
。5)集體和個人舉辦的學校、醫(yī)院、托兒所、幼兒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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