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4 08:4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科[2008]113號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細化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我部根據評價標識工作實際情況,組織有關單位對《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試行)》進行了完善,編制了《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guī)劃設計部分)》(可在建設部網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載),F(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參照執(zhí)行。
附件: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guī)劃設計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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