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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0-13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繁榮建筑創(chuàng)作,提高規(guī)劃設計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搞活設計市場,鼓勵競爭,縮短設計周期,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建設部《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工程規(guī)劃設計招標投標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招標投標活動,均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負責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招標投標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市招標辦公室負責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招標投標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招標管理
第四條 招標范圍:
。ㄒ唬┏鞘兄饕囟危ㄔ斠姼郊┬陆ǖ拇笮凸步ㄖ舷铝袟l件之一者:
1、建筑物總高大于五十米;
2、建筑面積超過七千平方米。
。ǘ┬麻_發(fā)的居住小區(qū)或五公頃以上的舊城改造片區(qū);
。ㄈ┲匾o念性建筑;
。ㄋ模┲匾姓こ蹋⒔、橋梁、地下隧道工程等)。
第五條 招標方式: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公開發(fā)布招標廣告。
。ǘ┭堈袠耍河烧袠藛挝恢苯酉蛉齻以上有承擔能力并符合設計證書允許范圍內的設計單位發(fā)出邀請書。
第六條 招標投資工作程序:
。ㄒ唬┱袠藛挝唤M織招標工作小組;
。ǘ┱袠藛挝幌蚴姓袠宿k公室登記;
。ㄈ┱袠藛挝痪幹普袠宋募⒔浭姓袠宿k核準后,發(fā)布招標信息;
。ㄋ模┩稑藛挝幌蛘袠藛挝惶岢鰰嫔暾垼
。ㄎ澹┩稑藛挝幌蛘袠藛挝活I取招標文件;
。┱袠藛挝唤M織投標單位踏勘工程現(xiàn)場,解簽招標文件;
(七)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書;
(八)投標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投標書密封后送至招標單位;
。ň牛┱袠藛挝唤M織有關建筑經濟、規(guī)劃、設計、概算工程技術人員對各投標單位的標書,進行統(tǒng)一技術經濟指標測算,供評標時參考;
。ㄊ┰u標、定標;
。ㄊ唬┲袠藛挝桓鶕u委提出的修改意見,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認真修改,送審后由市招標辦公室發(fā)中標通知書;
(十二)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合同。
第七條 招標文件內容:
(一)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計劃任務書或準備項目批文及其他文件的復制作;
。ǘ┦幸(guī)劃局提供的規(guī)劃設計要點、紅線圖及市政設施外部條件(外部條件統(tǒng)一委托市規(guī)劃院承擔);
(三)招標單位提供的設計基礎資料,對工程項目的使用功能要求資料等;
。ㄋ模┕こ逃玫胤秶默F(xiàn)狀調查及地質普查資料;
(五)對招標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圖紙內容、比例尺、深度及模型的具體的要求;
。┙M織踏勘工程現(xiàn)場和招標文件答疑的時間和地點;
。ㄆ撸┩稑、開標、評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八)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第八條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實施過程中,招標單位應申請公證機關公證。
第三章 投標管理
第九條 投標單位的資質審查,由市招標辦公室負責。投標單位所持設計證書的等級和業(yè)務范圍必須與招標工程的內容和規(guī)模相符合。
第十條 凡參加投(邀)標的設計單位必須指定一名高級建筑師(或高級工程師)或院(所、室)主要技術負責人為投標負責人,并在投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一條 投標單位向招標單位報送的資料:
(一)標書一整套;
(二)圖紙、說明書等縮印本十五套。
第十二條 投標單位的標書,主要內容應包括:
。ㄒ唬┚C合說明書;
。ǘ┙ㄖこ桃(guī)劃設計方案主要圖紙;
1、總平面圖,
2、首層、標準層、非標準層、頂層平面圖,
3、立面圖以及重要街景圖,
4、剖面圖(主要剖面圖不少于兩個),
5、著色透視圖或建筑模型;
(三)工業(yè)項目、市政工程項目參照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主要圖紙按本條第二款的內容辦理,其中工業(yè)項目須增加工藝布置圖;
。ㄋ模┲饕┕ぜ夹g要求;
。ㄎ澹┲饕夹g經濟指標;
。┍WC設計質量和設計周期的措施;
。ㄆ撸┰O計收費金額。
第十三條 投標單位寄送的投標文件,經招標工作小組(申請公證的項目則請市公證機關)加鎖貼封條后,統(tǒng)一由招標工作小組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看或修改。
第十四條 為維護投標、招標單位雙方的權益,凡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內擅自撤標或中斷招標的任何一方,均將承擔另一方一定的經濟損失費。
第十五條 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投標資格并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經濟責任。
第四章 評標管理
第十六條 對投標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資質審查,由市招標辦公室組織未參加投標活動的有關技術人員進行。
第十七條 評標工作由市招標辦公室根據招標工程特點,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進行。
第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應保證評標的公正性,其成員不得參與招(邀)標過程中有礙于評標公正性的任何活動。
第五章 定標管理
第十九條 評標由評標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在充分評議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
第二十條 經評標委員會評出的中標方案,由市公證機關當眾啟封,宣布中標單位或作者。
第二十一條 確定中標的依據:
。ㄒ唬┠苷_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規(guī)范、規(guī)程;
。ǘ┰O計文件內容、質量、深度符合招標文件和國家規(guī)定的要求;
。ㄈ┓桨赣袆(chuàng)新、有特色;
。ㄋ模┓奖闶┕ぃ袑嵤┑目赡苄;
。ㄎ澹┙洕、社會、環(huán)境效益好。
第二十二條 經評標委員會評審中標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由中標單位按評審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市招標辦公室組織有關評委、規(guī)劃設計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后,市招標辦公室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據此,建設單位可向中標單位委托設計簽訂合同,設計單位可按程序進行各階段設計。
第六章 投標、中標酬金
第二十三條 凡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具有一定質量投標方案,無論是否中標,均給予一定的成本費和勞務酬金。
。ㄒ唬┮(guī)模五至十公頃的舊城改造區(qū),十至二十公頃的新開發(fā)區(qū),建筑物總高度五十至八十米的一般性公共建筑單體工程(附有彩色渲染圖、透視圖或模型):
非中標單位:一千至二千元/方案。
中標單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二)規(guī)模大于十公頃的舊城改造片區(qū),二十公頃以上的新開發(fā)區(qū),建筑物總高度大于八十米于一百米的公用建筑單體工程(附有模型):
非中標單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中標單位:三千至四千元/方案。
。ㄈ┘o念性建筑,功能復雜、有特殊要求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外合資項目(附有模型):
非中標單位:二千至三千元/方案。
中標單位:三千至四千元/方案。
第二十四條 招標單位使用非中標單位的技術成果時,須征得其同意。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由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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