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教育網 > 專業(yè)資料 > 施工組織 > 給水排水 > 正文
2016-10-16 16:42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乙炔站應劃分禁止煙火范圍,并設立明顯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進人生產區(qū)的機動車輛應有防火、防爆措施。嚴禁電瓶車進入生產區(qū)。
。2)電石渣中仍殘存一些未完全分解的小塊電石,能繼續(xù)分解產生乙炔。所以,在電石渣坑附近應禁止煙火;不得把次氯酸鈉等氧化劑放入電石渣坑內,以免發(fā)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乙炔設備及生產現場如需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制定防火措施,指定專人監(jiān)護.做好滅火準備。需動火的設備、裝置、管道必須與生產系統(tǒng)切斷,用水清洗后再用氮氣置換至符合動火標準,即乙炔濃度應小于0.2%。動火取樣分析時,較大設備應多點取樣,較長管道應伸入管道內2m以上取樣。取樣時間應不早于動火前半小時,超過半小時則應重新取樣。如動火時間過長則應定時取樣分析。乙炔生產設備和管道發(fā)生凍結現象時,應用熱水或水蒸氣加熱,嚴禁用明火烘烤。
。4)乙炔生產崗位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時應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5)操作入員的勞動保護服宜選用防靜電服及導電鞋。嚴禁穿著化纖服裝及帶鐵釘的鞋子進入作業(yè)崗位;有爆炸危險場所應設置易于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安裝接地的門把手、欄桿等。
。6)乙炔站發(fā)生火災時,應迅速切斷動力電源。關閉工藝管路及乙炔氣瓶上的所有閥門,正確選用滅火器材撲救。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