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號)的有關精神,現(xiàn)就做好我省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及考區(qū)設置
(一)2009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定于2009年11月14、15日(星期六、日)兩天。
(二)原則上全省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考試科目、答題方式及成績管理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設《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應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忌“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各地報名時要公示此要求,考試時嚴格檢查。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三)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獲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條件中有關從業(yè)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土地登記代理人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按“滿周年計算”。
三、報名組織
凡新報考者,應按規(guī)定將有關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wǎng)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四、收費事宜
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5〕18號、蘇財綜〔2005〕1號)的規(guī)定, 2009年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其中上繳國家和省的費用標準視所組織的考試規(guī)模的大小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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