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領證事宜
關于公布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的通知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45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yè)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一級 建造師 | 100 | 60 | ||
130 | 78 | |||
130 | 78 | |||
專業(yè)工程 管理與實務 | 均為160 | 均為96 | ||
鐵路工程 | ||||
民航機場工程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礦業(yè)工程 | ||||
二、領證須知: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已全部合格的2009年度非首次報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請于2010年1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qū)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wǎng)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清考試年份、考試名稱、專業(yè)、考生姓名、報名序號,用于制作合格證書。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人員不需提交照片。
2、2009年首次報名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已于審核時提交了照片,不用再交照片。
3、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補交。
4、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的考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的考生,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和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證明發(fā)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取日期,領取時間網(wǎng)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0年1月4日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6月開始
大綱 / 教材
預計1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考 試 時 間
預計9月初
考 試 成 績
考試結(jié)束后3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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