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職管〔2010〕2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國土資源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2〕116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0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9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在《暫行規(guī)定》下發(fā)前(2002年12月18日),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
二、考試科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設:《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ㄒ唬┦状螆罂既藛T,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
省直單位報考全科人員,到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武漢市武昌區(qū)紫陽東路12號)進行資格審查,由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市州以下報考全科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國土資源局和市州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ǘ├m(xù)報考生
已參加過報考全科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提交報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ㄈ┟庠嚳颇咳藛T
符合免試科目的新老報考人員,均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聘書、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和省職改辦資格審查(蓋章),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國土資源局和市州職改辦資格審查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yè)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1月18日9:00—1月27日16:00.
。ǘ┵Y格審查時間
省直單位資格審查時間為2010年1月18日9:00—1月28日16:00(雙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ㄈ├U費確認時間
省直繳費確認時間為2010年1月18日9:00—1月29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ㄋ模士甲C下載時間
2010年6月14日—6月18日。
。ㄎ澹┛荚嚂r間
2010年6月19日:
上午 0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2010年6月20日:
上午 0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各地于2010年1月30日前將報名信息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3科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進行管理。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統(tǒng)計、分析及辦證,報名時必須采集報考人員的學歷、所學專業(yè)、性別、出生年月等信息?记耙(guī)則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錄設置。類別、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為:
類 別 | 級 別 | 專 業(yè) | 科 目 |
32. 土地登記代理人 | 4. 考4科 | 01. 土地登記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2.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3.地籍調查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2. 考2科 | 01. 土地登記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七、考區(qū)設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qū)。
八、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報名費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九、考試用書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叢書,由中國農業(yè)出版社出版,各地在組織考生報名時,請將以下有關信息告知考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農展館北路2號
單位:中國農業(yè)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郵政編碼:100026
聯系人姓名、電話:姚佳 (010)59194907
各地人社、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按規(guī)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qū)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jiān)考人員,確?荚嚢踩珜嵤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北 省 國 土 資 源 廳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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