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考試《理論與方法》復習資料(8)
價值類型
價值類型(types of value)有兩種含義,一是指價值的種類,二是指一個估價項目中由估價目的決定的需要評估的某種價值——特定價值。房地產(chǎn)估價雖然總的講是評估房地產(chǎn)的價值,但因為價值的種類很多,每種價值的含義和大小不同,所以針對一個具體的估價項目,不能籠統(tǒng)地說是評估房地產(chǎn)的價值,而應弄清是評估哪種價值,并在估價報告中說明“評估的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同一估價對象可以有不同類型的價值,即同一估價對象的價值并不是唯一的。但同一估價對象的具體一種類型的價值是其在相應的估價目的特定條件下所形成的正常值,理論上它是唯一的。例如,同一宗房地產(chǎn),在買賣的情況下雖然實際的成交價格有高有低,但客觀上有其正常的買賣價格;在征收征用的情況下雖然實際的補償金額可能有多有少,但客觀上有其合理的補償金額;在抵押的情況下雖然不同的人對抵押價值有高低不同的見解,但客觀上有其正常的抵押價值。而上述正常的買賣價格、合理的補償金額、正常的抵押價值,彼此之間可能是不完全相同的。
價值類型主要有市場價值、快速變現(xiàn)價值、謹慎價值、在用價值、殘余價值和投資價值。有關價值類型的詳細內(nèi)容,見本書第三章第四節(jié)“房地產(chǎn)價格和價值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