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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繼續(xù)組織申報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一體化示范項目的通知

2012-11-15 15:16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  【打印】【我要糾錯】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繼續(xù)做好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一體化示范項目申報工作,按照《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申報金太陽和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財辦建[2012]148號)要求,我委會同市財政局繼續(xù)組織我市2012年第二批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一體化示范項目的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示范項目要求。示范項目選用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含邊框面積)不低于15%,非晶硅薄膜組件轉換效率不低于8%,且必須由該品牌擁有企業(yè)自有工廠生產。

  二、 補助標準本次批復且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工的金太陽以及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5.5元/瓦,建材型等與建筑緊密結合的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7元/瓦,具體補助標準將根據應用形式和投資成本等情況確定。在規(guī)定期限以后完工的項目補助標準將予以降低。

  三、 項目申報:申報條件、技術要求、申報材料及程序詳見《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通知》(財辦建[2011]187號)。

  四、 申報時間:請項目申報單位于2012年11月15日前,向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建筑節(jié)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辦公室提交一式四份紙質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 牛寅平 59958969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

  關于組織申報金太陽和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通知

  財辦建[2012]14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建設廳(委、局)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總后勤部基建營房部、 武警總部軍需部:

  為促進國內光伏發(fā)電應用,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能源局決定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陽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作基礎上,在今年年底前再啟動一批示范項目,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和要求

  (一)金太陽示范項目參照財政部 科技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2012年金太陽示范工作的通知》(財建〔2012〕21號)執(zhí)行。

  (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參照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通知》(財辦建〔2011〕187號)執(zhí)行。

 。ㄈ┲С謶脳l件好的省(區(qū)、市)和市(縣)開展分布式光伏發(fā)電應用示范,每個省示范市(縣)原則上不超過3個。鼓勵與新能源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等相結合申報項目;地方應安排配套資金,與中央財政支持資金形成合力,配套資金落實、政策保障有力的地區(qū)將優(yōu)先予以支持。省級財政、科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能源主管部門聯(lián)合組織申報。

 。ㄋ模┦痉俄椖窟x用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含邊框面積)不低于15%,非晶硅薄膜組件轉換效率不低于8%,且必須由該品牌擁有企業(yè)自有工廠生產。

 。ㄎ澹橐龑Ъ夹g進步,鼓勵先新技術和產品的應用示范,支持以光伏發(fā)電為主的微電網技術集成及應用示范,并將根據投資情況給予財政補助。

  (六)積極拓展應用領域,鼓勵在學校、醫(yī)院、社區(qū)、公共建筑、市政等領域安裝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

 。ㄆ撸┩晟浦С址绞,各地應選擇申報適于投資補助的項目,同時試行度電補貼支持方式。

  二、補助標準

 。ㄒ唬楣膭铐椖考涌鞂嵤a助標準與批復及竣工時間掛鉤。其中,本次批復且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工的金太陽以及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5.5元/瓦,建材型等與建筑緊密結合的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7元/瓦,具體補助標準將根據應用形式和投資成本等情況確定。在規(guī)定期限以后完工的項目補助標準將予以降低。

 。ǘ┢h地區(qū)獨立光伏電站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為25元/瓦,戶用系統(tǒng)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為18元/瓦。

 。ㄈ⿲夥l(fā)電入社區(qū)、入家庭項目,根據投資成本情況,在金太陽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標準基礎上予以適當增加。

  三、申報程序

  (一)金太陽示范項目由各地財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2012年金太陽示范工作的通知》(財建〔2012〕21號)組織申報。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公布示范項目目錄后,財政部按一定比例預撥補助資金,各地財政部門在項目完成審批備案、資本金落實等準備工作后,根據相關規(guī)定按進度撥付補助資金。項目完工后,財政部根據審核驗收情況進行清算。

 。ǘ┨柲芄怆娊ㄖ檬痉俄椖坑筛鞯刎斦、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通知》(財辦建〔2011〕187號)組織申報。

 。ㄈ┸婈牎⑽渚、教育等行業(yè)系統(tǒng)光伏發(fā)電示范項目,由相關主管部門編制實施方案,直接報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能源局。

  請根據以上要求,抓緊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將相關文件和材料于11月15日前上報。

  財政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責任編輯: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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