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估考試《制度與政策》復習資料(16)
四、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熟悉)
建設部于2000年6月發(fā)布了《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裝修工程)的質量保修。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后在保修期限內出現(xiàn)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xiàn)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1、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限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例題: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
A、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3年
B.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C.電氣系統(tǒng)、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D.裝修工程為1年E.裝修工程為2年
答案:BCE
解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均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