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2 10:21 建筑招聘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筑工程規(guī)劃管理包括建筑間距、日照標準控制、建筑高度、景觀等方面,這些都與市民的居住環(huán)境息息相關。針對上述每一方面的內容,征求意見稿都作出詳細規(guī)定。
明確生活居住類建筑的間距標準
建筑間距是指兩幢建筑外墻之間的水平距離,包括正向間距與側向間距。對生活居住類建筑的間距指標,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南北向生活居住類建筑與其南側各類建筑的建筑間距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具體包括,南側遮擋建筑的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的,建筑間距不小于該建筑相對高度的1.5倍,且不小于15米;生活居住類建筑為中小學的教學樓、醫(yī)院病房樓、老年人居住建筑時,建筑間距不小于遮擋建筑相對高度的1.7倍;生活居住類建筑為幼兒園和托兒所時,建筑間距不小于遮擋建筑相對高度的1.8倍。
如果南側遮擋建筑的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含24米)、36米以下的,建筑間距不小于該建筑相對高度的1倍,且不小于30米。南側遮擋建筑的建筑高度在36米以上(含36米)的,建筑間距不小于該建筑相對高度的0.7倍,且不小于36米。
至少一間屋日照時間不少于2小時
市民買房時,日照時間也是考慮因素之一。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申報生活居住類項目建筑日照應滿足5方面要求。
其中,住宅每套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臥室或起居室)大寒日日照時間不少于2小時,當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間總數(shù)超過四個時,其中宜有兩個居住空間(臥室或起居室)大寒日日照時間不少于2小時。
不能全部滿足上述要求的住宅項目,允許部分住房大寒日日照時數(shù)在1小時到2小時之間,建筑設計方案中應注明低于日照標準的房屋坐落,建設申請人在進行銷售、租賃、分配時,必須向當事人明示該房屋的日照情況,并在相關合同中注明;少數(shù)大寒日日照時數(shù)不足1小時的應作為公寓。
沿主干道建筑退讓道路紅線不小于15米
沿街建筑如果與道路距離太近,會帶來種種不便。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沿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級別道路的,退讓規(guī)劃道路紅線的距離不小于15米;沿城市次干道的,退讓規(guī)劃道路紅線的距離不小于8米;沿城市支路的,退讓規(guī)劃道路紅線的距離不小于5米;鄰城市立交的,退讓立交控制線的距離不小于8米。
特殊道路、特殊區(qū)域以及特殊功能建筑后退規(guī)劃道路紅線的距離,也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其中,臨城市支路以上級別道路的大型商場、游樂場、影劇院、博物館、體育館等大型人流、車流集散的公共建筑,應根據(jù)人流、車流需要適當加大退讓規(guī)劃道路紅線的距離。
開放公共設施臨街一面不得建圍墻
建筑高度與城市景觀,是建筑工程規(guī)劃管理中的重要一環(huán),也是影響城市面貌的重要因素。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沿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的建筑,應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連續(xù)性,不得設置開敞陽臺。
體育場館、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賓館、飯店、商場等對公眾開放的公共設施,臨城市道路或廣場一面不得修建圍墻,所屬集中綠地、開放空間應臨城市道路或廣場布置。
沿城市道路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居住區(qū)等確需修建圍墻的,應結合整體景觀統(tǒng)一設計透空型圍墻,且高度不宜大于2.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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