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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15:40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質(zhì)[2012]69號
各省、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規(guī)劃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
經(jīng)審查,批準由中國五洲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等14個單位編制的《平屋面建筑構造》等12項標準設計為國家建筑標準設計,自2012年6月1日起實施。原《室外工程》(02J003)、《平屋面建筑構造(一)》(含2003年局部修改版)[99J201-1、99(03)J201-1]、《平屋面建筑構造(二)》(03J201-2)、《樓地面建筑構造》(含2003年局部修改版)[01J304、01(03)J304]、《防火門窗》(03J609)、《砌體填充墻結構構造》(06SG614-1)、《管網(wǎng)疊壓供水設備選用與安裝》(06SS109)、《住宅小區(qū)建筑電氣設計與施工》(03D603)、《住宅智能化電氣設計施工圖集》(99X601)標準設計同時廢止。
附件:《平屋面建筑構造》等12項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名稱及編號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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