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復習指導(17)
5、對開標、評標和中標的管理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時間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后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2)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但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