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第五章(6)
20. 施工許可證的管理
施工許可證的延期
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這日起3個月內開工
可延期最多兩次,每次不超過3個月
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延期超過的,施工許可證自動廢止
未辦理施工許可證而開工的后果
責令限期改正
符合條件的,補辦施工許可證
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并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
21.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承包商施工單位給開發(fā)商的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后開始保修
商品房的銷售保修是從房屋交付時開始(注意與商品房銷售保修期的區(qū)別)
項目 | 保修期 |
基礎設施 地基基礎工程 主體結構 | 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
屋面防水 有防水要求的房間 外墻面防滲漏 | 5年 |
供熱、供冷系統(tǒng) | 2個周期 |
電氣管理 給排水管道 設備安裝 裝修 | 2年 |
【對比】《住宅質量保證書》中開發(fā)商給購房者的保修期限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屋面防水3年
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墻面、頂棚抹灰脫落1年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管道堵塞2個月
供熱、供冷系統(tǒng)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衛(wèi)生潔具1年
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其他部件保修期由開發(fā)企業(yè)與用戶自行約定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出現(xiàn)質量缺陷,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發(fā)出保修通知
發(fā)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應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由施工單位實施保修
保修完成后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不保修的,建設單位可另行委托其他單位保修,由原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保修期內,因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第三方的損失,應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再向造成質量的缺陷責任方追償
22.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
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
施工單位質量檢查合格,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委托監(jiān)理的項目,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并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監(jiān)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勘察設計單位由負責人審核簽字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建設單位已支付工程款
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規(guī)劃部門出具認可文件
有公安消防部門、環(huán)保等部門的認可文件
【記憶方法】兩已三有多方認可
兩已(已完成任務,已支付工程款)
三有(有資料,有試驗報告,有工程質量保修書)
各方認可
參建人員的內部認可(施工、監(jiān)理、勘察、設計)
政府部門的外部認可(規(guī)劃、公安、消防、環(huán)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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