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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08:33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同意開展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批復
建科綜函[2010]153號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你廳《關于我省開展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請示》(吉建文[2010]47號)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你廳依據(j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科[2007]206號)和《關于推進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號)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嚴格按照《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技術細則》(建科[2007]205號)、《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guī)劃設計部分)》(建科[2008]113號)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運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號),科學、公正、公開、公平地開展本省范圍內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請你廳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方案,加強制度建設和監(jiān)督管理,加快開展評價標識工作,并將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我司。
此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節(jié)能與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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