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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用地使用權(quán)劃撥

2011-02-15 13:27  來源:  字體: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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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設用地使用權(quán)劃撥

  3.1 劃撥的含義

  3.2 劃撥的范圍

  3.3 劃撥的管理

  3.1 劃撥的含義

  概念

  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用地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將建設用地使用權(quán)無償交給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含義

  包括土地使用者繳納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和地無償取得兩種形式

  劃撥土地一般無期限,但未經(jīng)許可不得流轉(zhuǎn)

  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quán),必須經(jīng)有批準權(quán)的人民政府核準并按法定程序辦理手續(xù)

  在國家沒有法律規(guī)定之前,城市范圍內(nèi)的土地和城市范圍以外的國有土地,除出讓以外,均按劃撥土地進行管理

  3.2 劃撥的范圍(六類)

  國家機關(guān)用地

  軍事用地

  城市基礎設施用地

  公益事業(yè)用地

  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用地

  【典型例題】

  下列項目中,可以通過劃分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quán)的是( )

  A.社區(qū)便民超市

  B.稅務機關(guān)辦公樓

  C.服務于大眾的快餐店

  D.別墅

  【答案】B

  【解析】撥劃用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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