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30 16:15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費用加減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管理費的基本價格以及利潤比例,業(yè)主按上述實際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外加規(guī)定比例的利潤向承包商付款,這種類型合同的主要風險由業(yè)主承擔。由于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無論工程量和設計發(fā)生增減或變更,承包商的利潤是不變的。因此,承包商不會注意節(jié)省。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計日工的支付,只作為合同應變能力的補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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