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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2 14:43 來源于網(wǎng)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應從地下室頂板算起。
2、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的剪力墻,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層加框支層以上兩層的高度和落地剪力墻總高度的1/10二者的較大值。其他結構的剪力墻,房屋高度大于24m時,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兩層和墻肢總高度的1/10二者的較大值;房屋高度不大于24m時,底部加強部位可取底部一層。
3、當結構計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層的底板或以下時,按本條第1、2款確定的底部加強部位的范圍尚宜向下延伸到計算嵌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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