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建工程法規(guī)考前核心知識點:仲裁審理的法定程序
距離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現(xiàn)在已進入備考沖刺階段,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為考生們整理了2019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考前必會知識點,希望能夠助考生們一臂之力。
以下為2019年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核心考點供大家參考學習。還未復習的考生,不要著急,二級建造師超值精品班,最短學習路徑,快速進步,報課成功即可馬上學習! 課程詳情>> 報課學習>>
2019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考前核心知識點:仲裁審理的法定程序
法定程序包括仲裁庭的組成、開庭和審理、仲裁和解與調解、仲裁裁決等過程。
一、仲裁庭的組成(1人或3人)
1.由三名仲裁員組成
(1)雙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員,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2)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2.獨任仲裁庭
(1)由一名仲裁員組成,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2)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與當事人代理人有不正常關系的仲裁員回避。
二、開庭和審理
1.開庭審理為原則、書面審理為特例;不公開為原則,公開為特例;當事人申請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2.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開庭缺席,或未經(jīng)許可中途退庭的,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3.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開庭缺席,仲裁庭可以缺席審理。
三、仲裁和解與調解
(1)和解——形成和解協(xié)議,可撤回仲裁申請,也可以根據(jù)和解協(xié)議作出裁決書;撤回仲裁反悔的可以再申請仲裁。
(2)調解——形成調解書,經(jīng)雙方簽收后產(chǎn)生與裁決書同等法律效力;調解不成的,調解書簽收前反悔的,應作出裁決。
四、仲裁裁決。
(1)仲裁庭按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作出決議,少數(shù)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或者附在裁決書后,但該少數(shù)意見不構成裁決書的組成部分。不能形成多數(shù)意見時,應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2)形成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
(3)仲裁裁決的效力:一裁終局制。
?、佼斒氯瞬坏镁鸵巡脹Q的事項再行申請仲裁,也不得提起訴訟;
?、谥俨貌脹Q具有執(zhí)行力;
?、郛斒氯松暾埲嗣穹ㄔ撼蜂N裁決的,應依法進行。
加入打卡隊伍 沖刺二建
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即將在5月25、26日舉行,網(wǎng)校2019年輔導課程結合多年成功輔導經(jīng)驗,及二級建造師考試命題規(guī)律、重點、難點,融入先進的教學理念,全力助您直達!【超值精品班】 【雙師面授護航班】。
相關推薦:
- 關于公布2024年甘肅省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等人員名單的公告(第九十八批)
- 貴州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公告(2024年第三十三批)
- 重慶關于公布2024年第50批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名單的公告
- 重慶關于公布2024年第49批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名單的公告
- 寧夏關于2024年第46批二級注冊建造師合格人員名單的公告
- 云南關于2024年第47批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 延續(xù)注冊 增項注冊 重新注冊的通告
- 云南省2024年第49批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 重新注冊 延續(xù)注冊 增項注冊人員專家審查意見公示
- 湖北關于2024年第七十四批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名單的公告
- 江蘇關于公布2024年第五十一批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人員名單的通知
- 四川關于2024年第五十一批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重新注冊人員名單的通告
報考指南
大綱 / 教材
2024年9月
報 名 時 間
預計2025年2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內(nèi)
考 試 時 間
預計2025年6月初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起陸續(xù)公布
合格證領取
查分后2-3個月陸續(xù)發(fā)布
閱讀排行
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