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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筑工程考點:裝修對結構的影響及對策

2015-07-06 19:23  來源:來自網(wǎng)絡  字體:  打印

  (1)裝修時不能自行改變原來的建筑使用功能。如若必要改變時,應該取得原設計單位的許可。

 ?。?)在進行樓面和屋面裝修時,新的裝修構造做法產生的荷載值不能超過原有建筑裝修構造做法荷載值。如若超過,應對樓蓋和屋蓋結構的承載能力進行分析計算,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

 ?。?)在裝修施工中,不允許在原有承重結構構件上開洞鑿孔,降低結構構件的承載能力。如果實在需要,應經原設計單位的書面有效文件許可,方可施工。

 ?。?)裝修時,不得自行拆除任何承重構件,或改變結構的承重體系;更不能自行設置夾層或增加樓層。如果必須增加面積,使用方應委托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改建結構的施工也必須有相應的施工資質。

 ?。?)裝修施工時,不允許在建筑內樓面上堆放大量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等,以免引起結構的破壞。

 ?。?)在裝修施工時,應注意建筑結構變形縫的維護:

  1)變形縫間的模板和雜物應該清除干凈,確保結構的自由變形。

  2)關于沉降縫現(xiàn)在常采用后澆帶的處理方式來解決沉降差異的問題。但有時仍會產生微小的沉降差,為了防止裝修的開裂,最好還是設縫。

  3)防震縫的寬度應滿足相鄰結構單元可能出現(xiàn)方向相反的振動而不致相撞的要求。當房屋高度在15m以下時,其寬度也不應小于5cm.

責任編輯: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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