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種類
房地產權屬登記分為房屋總登記、初始土地登記、房屋初始登記、房屋轉移登記、房屋變更登記、變更土地登記、房屋他項權利登記、房屋注銷登記等八種。
(一)總登記總登記也叫靜態(tài)登記,是在一定行政區(qū)域和一定時間內進行的房屋權屬登記。進行總登記是因為沒有建立完整的產籍或原有的產籍因其他原因造成產籍散失、混亂,必須全面清理房屋產權、整理產籍,建立新的產權管理秩序。
總登記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規(guī)定的登記期限開始之日起30日內發(fā)布公告,公告應當載明以下有關事項:總登記的區(qū)域、申請的期限(注明起止日期)、申請人應當提交的有關證件(告知登記人應攜帶的證件和有關文件)、受理登記的地點(可以是登記機關所在地或登記機關設立的登記點)、其他應當公告的事項(如登記費用、不登記的責任等)。
(二)初始土地登記初始土地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在同一時間內對一定范圍的全部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及他項權利進行集中、統(tǒng)一的登記。因此,又可以稱為土地總登記。
?。ㄈ┓课莩跏嫉怯浄课莩跏嫉怯浭侵感陆ǚ课萆暾埲?,或原有但未進行過登記的房屋申請人原始取得所有權而進行的登記。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fā)用地上新建成的房屋和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權利人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在開發(fā)用地上新建成的房屋登記,權利人應向登記機關提交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土地使用權證書等證明文件;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權利人應向登記機關提交用地證明等有關文件。
?。ㄋ模┓课蒉D移登記房屋轉移登記是指房屋因買賣、贈與、交換、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fā)生轉移而進行的登記,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fā)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申請轉移登記,權利人應提交原房地產權屬證書以及與房地產轉移相關的合同、協(xié)議、證明等文件。
?。ㄎ澹┓课葑兏怯浄课葑兏怯浭侵阜康禺a權利人因法定名稱改變,或是房屋狀況發(fā)生變化而進行的登記。如權利人法定名稱變更或者房地產現(xiàn)狀、用途變更、房屋門牌號碼的改變、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部分房屋拆除時,房地產權利人均應自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由房地產權利人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辦理。
?。┳兏恋氐怯涀兏恋氐怯浭菍σ呀涍M行初始土地登記的任一宗地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及相關內容發(fā)生變化而進行的相應的變更登記。變更土地登記是土地登記機關對個別宗地土地權屬、用途等變化進行而進行的及時登記。
?。ㄆ撸┓课菟棛嗬怯浄课菟棛嗬怯浭侵冈O定抵押、典權等他項權利而進行的登記。申請他項權利登記,權利人應提交的證明文件有:(1)以地上無房屋(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國有土地作為抵押物的,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使用權出讓、抵押合同及相關協(xié)議和證明文件;(2)以房屋及其占用土地作為抵押物的,&建設工程教育網&除應提交前款所列證明文件外,還應提交房屋權屬證書,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根據(jù)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房地產抵押價值由抵押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的,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確定房地產抵押價值的書面協(xié)議;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的,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
(八)房屋注銷登記房屋注銷登記是指房屋權利因房屋或土地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權利主體滅失等而進行的登記。以下幾種情況均應申請注銷登記:
?。?)房屋滅失,所有權的要素之一客體滅失,房屋所有權不復存在;
?。?)土地使用權年限屆滿,房屋所有權人未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申請續(xù)期,或雖申請續(xù)期而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按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原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權也不復存在;
?。?)他項權利終止:抵押權是因主債權的消滅,如債的履行以及房屋滅失或抵押權的行使而使抵押權歸于消滅。典權是因典期屆滿、出典人回贖或轉典為賣,以及房屋滅失而使典權歸于消滅。
房地產權利喪失時,原權利人應申請注銷登記。申請注銷登記,申請人應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相關的合同、協(xié)議文件。房地產權利滅失,而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辦理注銷登記的,由登記機關予以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