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人考發(fā)[2008]18號
各市、楊凌示范區(qū)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9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08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8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4:00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11月9日上午9:00-11:00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2]116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見附件)。
根據人事部有關規(guī)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應符合報名條件;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從2008年起,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通過網絡進行傳遞。考生可于6月12日至6月29日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sxrsks.cn),在網上填寫并下載打印《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辦理現場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手續(xù),F場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時間為:6月12日至6月30日(假日除外)。
西安地區(qū)的新考生攜帶《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提供身份、學歷、學位、職稱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經省國土資源廳人事教育處(西安市勞動南路180號,聯系電話:84333052)審查資格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聯系電話:87457210、87440577、87440575、87440578、87447652)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其它市區(qū)的考生由所在地國土資源局匯總并攜帶上述證件,經省國土資源廳人事教育處審查資格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老考生憑已參加考試的準考證或檔案號,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直接辦理報名手續(xù)。新老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交三張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收費標準
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費用,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函[2004]64號文件批準的每人每科50元標準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2、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四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各科試卷卷本可做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的計算器。
4、考生于考前10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教材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叢書,由中國農業(yè)出版社出版,考生可根據下列信息征訂所需教材。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農展館北路2號
單位:中國農業(yè)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郵政編碼:100026
聯系人:洪兆敏
聯系電話:010-64194907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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