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chǎn)評估的類型
1、“一般評估”:這類評估一般是在交易雙方發(fā)生分歧意見或有爭議時,求助于評估機構,以解決分歧和爭議,使之趨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備法律效力,是參考性評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時間點、某一特定物業(yè)一般的價值水平。
2、“房地產(chǎn)抵押貸款評估”:這類評估是購房者尋求金融支持時,對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價值而進行的評估,它必須由金融部門指定或委派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一經(jīng)確定,具備法律效力、形成法律 文件、對雙方有約束力。這種評估值一般較低。
3、“特定評估”:這種評估是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部門,對買賣雙方交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水平而做的評估,為了求其公正合理,須采用兩種以上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一經(jīng)確定,具有法律效力, 交易雙方須按確定后的評估值,計算繳納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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