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1 16:0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水運技術便字[2006]273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的管理,促進技術進步,保證工程質量,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使標準管理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在原《交通部水運工程建設行業(yè)標準管理辦法》(交水法[2001]710號)的基礎上,參照《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我司擬重新制定《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F(xiàn)已完成《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請各單位到交通部網站(www.moc.gov.cn)下載征求意見稿,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提出意見,于2006年7月31日前反饋我司。
該征求意見稿同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個人如有意見和建議可以向我們提出,在編標準編寫組組長和副組長應提出書面意見。
書面意見請寄送交通部水運司工程技術處(北京市建國內大街11號,100736),電子郵件請發(fā)送至sys616@moc.gov.cn,傳真請發(fā)送至010-65292705。
聯(lián)系人:何文輝,李雪蓮,聯(lián)系電話:010-65292616。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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