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知識點撥:拍賣委托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拍賣委托
(一)委托人分類
(1)公民、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組織。指不具有法人條件,但又能獨立作為民事權利主體進行民事活動的組織。主要包括聯(lián)營組織、個人合伙組織及破產企業(yè)的清算組織等。
(二)拍賣委托方式及程序
1.任意拍賣委托方式及程序
任意拍賣是委托人依據自己的意愿提起的拍賣。
不屬于國家法律和政策法規(guī)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財產權利,都可以由所有權人和有處分權的委托人委托拍賣機構拍賣。
任意拍賣委托程序(四個步驟):
(1)委托人有拍賣意向。
(2)尋找拍賣人。
(3)雙方當事人洽談。
(4)確定拍賣人,簽訂委托拍賣合同。
2.法定拍賣委托程序
國家行政機關和執(zhí)法部門依照法律規(guī)定,按照法定行政司法程序提起的拍賣。
拍賣程序:
(1)發(fā)出委托拍賣函。委托拍賣要約。
(2)拍賣人接受委托。
(3)簽訂委托拍賣合同。
(三)委托拍賣合同
1.委托拍賣合同的內容
(1)委托人、拍賣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拍賣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質量;
(3)委托人提出的保留價;
(4)拍賣的時間、地點;
(5)拍賣標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方式;
(6)傭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7)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8)違約責任;
(9)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委托拍賣合同的洽談
(1)保留價的商談。保留價低于市場交易價。起拍價可以低于、等于或高于保留價。
(2)傭金比例及支付方式洽談。
①收取傭金是一種法定行為。
②傭金比例。
③傭金支付方式及期限。A.前期支付法;B.扣除法。
(3)成交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洽談。
(4)拍賣標的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和方式洽談。
不動產拍賣,一般約定拍賣成交以后由委托人將拍賣標的交付買受人。對于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資料,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過戶、交割手續(xù)。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8月起
大綱 / 教材
預計6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2025年11月8日、9日
考 試 成 績
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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