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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體土地的政策規(guī)定

2019-02-27 11:33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征收集體土地的政策規(guī)定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

《物權法》規(guī)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土地。對于征收的集體土地,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用地單位只有土地使用權。

(二)征收土地批準權限的規(guī)定

1.征地批準前的準備工作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shù)赝恋匦姓鞴懿块T應告知征地情況、確認征地調查結果、組織征地聽證。

(1)當?shù)赝恋匦姓鞴懿块T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

(2)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shù)量等現(xiàn)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3)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被征收土地的集體組織和個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2.征收土地批準權限的規(guī)定

(1)征收土地實行兩級審批制度,即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審批;

(2)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3)征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審批;

(4)其他用地和已經批準農用地轉用范圍內的具體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并報國務院備案。

(三)申請征地不得化整為零

一個建設項目需要征收的土地,應當根據總體設計一次申請批準,不得化整為零。

分期建設的項目,應當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

鐵路、公路和輸油、輸水等管線建設需要征收的土地,可以分段申請批準,辦理征地手續(xù)。

(四)對被征地單位和農民進行安置、補償和補助

征收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五)聯(lián)營使用集體土地政策

由聯(lián)營企業(yè)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用地申請,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按照規(guī)定實行征收,也可以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協(xié)議將土地使用權作為聯(lián)營條件。

聯(lián)營企業(yè)用地,可以不改變土地權屬性質。

(六)征收土地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后,10日內應以書面或其他形式進行公告,包括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未進行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的,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辦理征地相關手續(xù)。

(七)合理使用征地補償相關費用

耕地占用稅用于土地開發(fā)和農業(yè)發(fā)展;

菜田基金、土地復墾費、土地荒蕪費、防洪費用于菜田開發(fā)建設和土地的調整和治理;

征地管理費用于土地管理部門的各種業(yè)務開支。

(八)特殊征地按特殊政策辦理

(1)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安置費用,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

(2)征收林地、園林等按林業(yè)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3)征收土地發(fā)現(xiàn)文物、古跡、古樹等應報主管部門處理后方可征地;

(4)遷移烈士墓、華僑墓按主管部門規(guī)定辦理;

(5)用地范圍內的國防設施,經協(xié)商后方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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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8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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