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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估價師知識點撥:建設工程投標的管理

2019-02-27 13:47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2019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特別整理了《房地產(chǎn)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建設工程投標的管理

(1)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nèi)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yè)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2)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lián)合體,聯(lián)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zhì)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zhì)等級。

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xié)議。聯(lián)合體中標的,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lián)合體共同投標。

(3)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4)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5)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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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 名 時 間

    預計8月起

  • 大綱 / 教材

    預計6月公布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 考 試 時 間

    2025年11月8日、9日

  • 考 試 成 績

    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nèi)

  •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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