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知識點:貸款沒辦下來能解除購房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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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必須要知道貸款或者按揭購買商品房中的基本法律問題: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受這個購房合同約束;購房者與銀行簽訂的是按揭貸款合同,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受這個按揭貸款合同約束。所以,雖然大家在按揭買房時通常都會有銀行參與,但實際上,銀行與開發(fā)商幾乎沒有什么法律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貸款沒辦下來能解除購房合同嗎?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貸款沒辦下來的原因在于購房者,那么購房者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舉例來說,如果購房者因為個人信用問題導致貸款辦不下來,那這時購房者就存在過錯;如果是因為國家政策的變化導致貸款辦不下來,那么購房者就沒有過錯,也就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