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知識點撥:建筑物重新購建成本的求取方式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現在備考已經開始,房地產估價師知識點需要一點一滴的積累,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理論與方法》科目第七章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建筑物重新購建成本的求取方式(掌握)
建筑物重新購建成本:重建成本和重置成本。
(1)重建成本,是指采用與估價對象中建筑物相同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及建筑技術、工藝等,在價值時點的國家財稅制度和市場價格體系下,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中的建筑物完全相同的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應得利潤。
可形象地理解為“復制”。重建成本是在原址,按照原有規(guī)格和建筑形式,使用與原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相同的新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采用原有建筑技術和工藝等,在價值時點的國家財稅制度和市場價格體系下,重新建造與原有建筑物相同的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應得利潤。如故宮古建筑,修舊如舊。
(2)重置成本,是指采用價值時點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及建筑技術、工藝等,在價值時點的國家財稅制度和市場價格體系下,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中的建筑物具有相同效用的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應得利潤。
(3)重建成本與重置成本通常不同。一般的建筑物適用重置成本,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或代表性的建筑物適用重建成本。
重建成本:相同的材料(舊材料)+相同的技術(舊技術)+價值時點的價格+與原物相同。
——復制,完全復原,適用于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物。
諧音:福建
重置成本(注意與重建成本的區(qū)別)
價值時點材料(新材料)+價值時點技術(新技術)+價值時點的價格+同等效用。
——替代,適用于一般項目。
一般情況下重置成本低于重建價格。(新技術新材料具有的節(jié)約成本的優(yōu)勢)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8月起
大綱 / 教材
預計6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2025年11月8日、9日
考 試 成 績
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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