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學習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APP學習更便捷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微信公眾號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產(chǎn)估價師 掃碼并回復房地產(chǎn)估價師進群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房地產(chǎn)估價師 > 備考資料 > 復習資料 > 正文

房估法規(guī)-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前提條件

2022-01-10 15:46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前提條件
  (一)公共利益的界定
  房屋征收的核心是不需要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而強制取得其房屋,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共利益”是國家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的前提條件。
  (二)公共利益的特點
  1.公共利益是客觀的。它客觀地影響著社會公眾整體的生存與發(fā)展,不因各個利益主體主觀認識上的不同有所改變。
  2.公共利益是共享的。公共利益具有整體性、相對普遍性和共有性。
  3.公共利益是不確定的。包括“利益內容的不確定性”和“受益對象的不確定性”。

練習:

    【多選】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的情形有( )。
   A.舊城區(qū)改造
   B.商品房建設
   C.廉租住房建設
   D.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建設
   E.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正確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前提條件。《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界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圍,即:①國防和外交的需要;②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③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④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⑤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推薦閱讀:劃重點!房地產(chǎn)估價師考試《法規(guī)政策》歷年考試題型分布表

報考指南

房地產(chǎn)估價師_報考指南
  • 報 名 時 間

    預計8月起

  • 大綱 / 教材

    預計6月公布

  •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 考 試 時 間

    預計2025年11月8-9日

  • 考 試 成 績

    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

  •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閱讀排行

房估資料免費領取
  • 免費試聽
  • 免費直播
  • 免費題庫
趙占香 房地產(chǎn)估價原理與方法 零基礎預習 免費試聽

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

網(wǎng)站地圖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