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chǎn)估價師考點精講:收益法適用的估價對象(掌握)
2021年房地產(chǎn)估價師備考進行時,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小編為考生整理了房地產(chǎn)估價師各科目的相關考點,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復習有所幫助。
收益法適用的估價對象(掌握)
收益性房地產(chǎn)。不限于其本身目前是否有收益(實際收益),只要其類似房地產(chǎn)有收益(客觀收益)即可。
不適用于行政辦公樓、學校、公園等公用、公益性房地產(chǎn)的估價。
收益法中的資本化技術,常用于比較法和成本法中,如比較法中因土地使用期限、收益期等不同進行的價格調整(如剩余土地使用期限的差別,30年與50年),成本法中不可修復的建筑物折舊的計算(如不可修復的功能折舊);房地產(chǎn)損害賠償中房地產(chǎn)價值減損和相關經(jīng)濟損失的評估。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預計8月起
大綱 / 教材
預計6月公布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nèi)
考 試 時 間
2025年11月8日、9日
考 試 成 績
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nèi)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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