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浙江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江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院(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 2019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執(zhí)考辦發(fā)〔2019〕1 號)部署,以及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 12 部門《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7〕54 號)精神,現(xiàn)將 2019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于 10 月 19 日至 20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 月 19 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2:00-4: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10 月 20 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 2:00-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考點統(tǒng)一設置在杭州市區(qū),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建筑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 8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5 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 6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 4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3 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
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2 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 10 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 6 年,成績特別突出。
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年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5170860。
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考生必須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
四、網上報考事項
報名人員于 8月6日至1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直接完成網上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報名人員應按報考條件和報名系統(tǒng)的設置要求,如實填報和選擇相關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方法和要求,以及省部屬(省直)單位定義請見報名網首頁“辦事指南”欄目)。
(二)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傳錯照片,選錯考試科目,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在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和下載打印“報名表”(“報名表”請考生妥善留存,用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三)網上報名時若發(fā)現(xiàn)報名信息有誤,報名人員在交費前可自行修改,但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報名信息必須以最后一次修改后打印的“報名表”為準。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如需修改須聯(lián)系我院處理。
(四)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4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lián)系我院處理。
(五)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能在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如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或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科目、報名點)、
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fā)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費標準和支付方式。
根據(jù)住建部《關于重新發(fā)布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 號)和浙價費〔2016〕71 號規(guī)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每人 65 元,其它三科每人每科 70 元。用支付寶支付方式在線交納考試費用,在確認交費成功后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忌慕毁M票據(jù),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jiān)考人員發(fā)放。
六、考試大綱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考生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七、考試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斗康禺a開發(fā)經營與管理》和《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為主客觀混合題,客觀題部分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guī)定的位置書寫作答?!斗康禺a估價案例與分析》為主觀題,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書寫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收回??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可攜帶卷(削)筆刀、普通計時器。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開考 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其他電子設備(有收發(fā)、拍攝、存儲播放功能)、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要認真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用規(guī)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qū)域內涂寫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若題本、題卡(紙)有質量等問題應當場舉手報告。否則,影響考試或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損壞或答錯位置的題本和題卡不能更換。為保留監(jiān)考信息,考試期間將對考場實施全程監(jiān)控。
八、考試大綱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考生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九、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報考資格審查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以及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經省行業(yè)主管部門確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行業(yè)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xiàn)場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通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并下載個人證書信息。在國家下發(fā)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或到現(xiàn)場領取。
十、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xié)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要認真做好考后資格審查的宣傳、服務和保障工作,
考后資格審查要努力做到應審盡審,并確保審查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及時報送。要采取切實措施,認真做好考試服務和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 31號令)處理;對于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浙江網”上公布,確??荚嚨墓焦晚樌麑嵤?
附:2019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事考試院
2019 年 7 月 19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廳專技處、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房產處,各市和義烏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處)。
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綜合科
附件
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間 |
工 作 安 排 |
7月19日 |
省印發(fā)考務工作通知 |
8 月 6 日至 15 日 |
考生網絡報名、同步進行網上交費 |
10 月 14 日至 18 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10 月 19 日至 20 日 |
考試 |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 |
公布考試成績;同時公布考后資格審查 |
確認或下達合格線后 |
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等 |
成績公布后 15 個工作日內 |
負責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部門(單位)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
在省人力社保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 |
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并下載成績合格證明。 |
在國家下發(fā)資格證書后 |
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或到現(xiàn)場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