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shù)膹娭茍?zhí)行講解

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火熱備考中,現(xiàn)為大家提供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科目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大家在復習中有一些參考。
1.連帶賠償
1)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由于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jīng)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生產經(jīng)營單位在發(fā)包、轉包、出租等經(jīng)營活動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導致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生產經(jīng)營單位必須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2.事故損害賠償
專指因生產經(jīng)營單位的過錯所承擔的賠償責任。(即只有1個責任主體,不涉及連帶賠償)。如生產經(jīng)營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時,受害人或者其家屬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賠付外,還有要求生產經(jīng)營單位給予民事賠償?shù)臋嗬?
3.民事賠償?shù)膹娭茍?zhí)行
生產經(jīng)營單位拒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左右
大綱 / 教材
6月左右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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