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注冊安全工程師歷年試題

西藏注冊安全工程師歷年試題對于安全考生復習很有幫助,目前2021年安全工程師備考已經進入到白熱化階段,摸清安全工程師試題考點很重要,一起來看看題目吧~
2020年中級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guī)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共7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1.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 )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A.省級人民政府
B.縣級人民政府
C.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
D.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
【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2.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測、檢驗,是保證特種設備性能良好、運行正常的重要措施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應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并應取得的證照或者標志是( )。
A.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警示標志
B.檢驗合格證或者安全警示標志
C.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標志
D.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
【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全生產法律責任。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3.某建筑公司的管理人員強令其員工冒險作業(yè),威脅到員工人身安全。根據(jù)《勞動合同法》,關于該員工的做法,錯誤的是( )。
A.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B.拒絕執(zhí)行命令
C.控告用人單位
D.要求給予風險補貼
【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某企業(yè)發(fā)生火災事故,從業(yè)人員張三看到火勢較大快速撤離現(xiàn)場時背部被灼傷,經鑒定達到了四級傷殘。根據(jù)《安全生產法》,關于張三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張三應當立即協(xié)助救火,保障企業(yè)財產安全,不得擅自撤離現(xiàn)場
B.張三撤離現(xiàn)場前未請示當班領導,該企業(yè)有權降低其當班工資
C.張三現(xiàn)場工作時未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無權享受工傷保險
D.張三有權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向該企業(yè)提出賠償要求
【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第五十二條:從業(yè)人員發(fā)現(xiàn)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yè)人員在前款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yè)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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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左右
大綱 / 教材
6月左右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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